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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调解维护农民工权益
【发布日期:2020-12-18】 【来源:本站】 【阅读:次】【作者:】
  晚报讯(记者 李明)12月9日,山亭镇司法所联合北岸经开区住建局、人社局、山亭边防派出所,共同解决了一起农民工讨薪维权事件。
  据悉,2020年12月8日,北岸经开区住建局、人社局、山亭镇政府接到农民工刘某某一行7人的投诉,反映其所在公司欠薪的问题。接到投诉后,山亭镇司法所积极履行属地管理责任与区住建局、人社局等单位工作人员一同前往现场进行情况核实与调解。经了解,2018年1月,四川籍农民工刘某某等7人在北岸碧桂园一期三区第七标段的外架搭设工程务工,该工程于2020年4月完工后,工程分包单位负责人达某某以工程亏本为由,一直拖欠刘某某等人的工资共计18.5万元。
  为了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根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三十条规定,工程分包单位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由施工总承包单位先行清偿,再依法进行追偿。据此,山亭镇司法所所长张燕林、专职调解员田金良以案说法对总承包公司进行多方开导,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功夫不负有心人,刘某某一行7人最终在山亭司法所的调解下顺利拿到属于自己的劳动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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