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讯(陈国松 林碧草) 1月3日晚上22时许,驾驶人王某攀在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的情况下,饮酒后驾驶普通两轮摩托车行驶到龙华镇建华村路段,被正在路面开展夜查行动的龙华派出所当场查获,经现场酒精呼气检测,血液中酒精含量为28mg/100ml。 1月4日下午17时许,驾驶人滕某成驾驶二轮电动车行驶到龙华镇东方村路口,被当场查获,经现场酒精呼气检测,血液中酒精含量为295mg/100ml。 1月5日下午16时许,驾驶人蔡某亮驾驶二轮电动车行驶到龙华镇东方村路段,被当场查获,经现场酒精呼气检测,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51mg/100ml。 目前,三名违法人员已被依法处罚。民警提醒广大驾驶员朋友,开车莫贪杯,勿心存侥幸,自觉遵法守规、安全文明出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