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讯 (林艳红 姚丹 陈清清)为贯彻落实“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加大对木兰溪流域涵江段的生态环境保护力度,涵江法院持续延伸生态司法服务,助力打造全国生态文明建设的木兰溪“涵江样本”。 近日,涵江法院携手市法院、涵江区检察院、区自然资源局在涵江区江口镇东大村开展“木兰溪流域(涵江段)生态保护法治实践基地”揭牌仪式暨植树造林活动。 据悉,这是莆田市建立的首个“木兰溪流域生态保护法治实践基地”。该基地占地面积437亩,为“植绿护绿、共建共享、绿美并举”打造实践平台,主要用于开展生态保护类刑事、民事、行政案件异地补植复绿、动植物保护、公益植树、生态法治宣传、警示教育等,以期成为向公众普及生态环境法律知识、宣传生态文明建设成果、提高公众生态文明素养以及拓宽公众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实践的重要阵地。 植树造林现场,工作人员一同种下枫香、火力楠等600多株。只见大家在规划的植树区域挥锹铲土、扶苗填坑、培土浇水,相互间分工有序、配合默契,经过大家共同的努力,圆满完成了植树造林任务。“这次揭牌植树活动,增强了大家保护生态、爱护环境的意识,以实际行动践行绿色发展理念,让天更蓝、山更绿、环境更优美!”现场的助涵中心志愿者赞扬道。 涵江法院以现代环境司法理念为引领、以机制体制创新为重点,立足审判职能,大力推进木兰溪流域司法保护工作,为加快推进木兰溪流域水安全、水生态、水经济建设,发挥木兰溪综合效益,为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莆田提供良好的司法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