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社会
秀屿区委政法委:调解化纠纷 服务解难题
【发布日期:2021-04-21】 【来源:本站】 【阅读:次】【作者:】
  晚报讯 (记者 杨美钦 通讯员 陈佳佳)作为第一批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对象,秀屿区委政法委坚持把“我为群众办实事”贯穿始终,持续探索运行“1+3+2+N”多元调解工作模式,巩固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三调”联动格局,着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突出问题,用群众的好评检验教育整顿成效。
  4月12日,通过多部门联调联动,在区多元调处中心成功化解了一起长达20年的土地纠纷。
 【案情回顾】
  据悉,2001年,黄某盛因建房需要,与叔叔黄某龙口头协议以10000元购买黄某龙所属部分土地,但黄某盛一直没有支付。两家私下和解不成,矛盾不断升级,2018年双方因土地纠纷发生肢体冲突,黄某龙妻子经鉴定为轻伤二级,秀屿区人民法院依法对黄某盛方做出判决。
  期间,黄某龙多次上访请求协调土地转让款支付问题,但因黄某盛不愿参加调解而未能达成和解。
  【多方联调】
  2018年起,区多元调处中心多次联合区信访局、区司法局、派出所及镇政府等单位探讨纠纷化解方案,并积极发挥乡贤力量,不断深入细致走访双方当事人,耐心疏导调解。今年4月份,在区多元调处中心和有关联调单位的共同努力下,双方当事人终于答应坐到一起调解。
  4月12日上午,区多元调处中心邀请区信访局、镇村等单位及村中乡贤共8人参与调解。大家对双方当事人再次释法明理,起初,黄某龙对黄某盛多年来怠于支付欠款颇为不满,黄某盛也不肯作出让步,调解一度陷入僵局。见状,工作人员兵分两路分别对黄某龙、黄某盛积极引导、耐心解释,通过2个小时苦口婆心的谈心、劝说,最终双方解开心结,均对调解事项作出让步,并当场签订调解协议。黄某盛现场支付黄某龙10000元旧宅基地转让款,双方同意区法院判决的未执行款项按照判决书执行,这起长达20年的土地纠纷成功化解。
【关闭窗口】【打印本页】

设为首页 | 收藏本站 | 联系我们
主管:中共莆田市委 地址:福建省莆田市城厢区筱塘南街85号 邮编:351100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联系电话:0594-2523059 传真:0594-2514907 投稿信箱:ptwb669@163.com 法律顾问:福建典冠律师事务所余元庭律师
全省打击新闻敲诈和假新闻举报电话0591—87558447
闽ICP备14011754号(浏览网站主页,建议将电脑显示屏调为1024*768)
您是第: 位访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