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讯(记者 陈明尾 通讯员 戴晓东) 日前,仙游县人民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3个为境外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分子提供通讯中转服务的犯罪分子。 据悉,2021年2月至3月期间,犯罪嫌疑人林某强、姚某奇、游某伙同同案人谢某群经过谋划,从非法渠道购买两台GOIP设备和大量电话卡,并同时将数十张电话卡插在GOIP设备上,在仙游某地利用G0IP设备为境外诈骗分子提供电话通讯中转服务。境外诈骗分子能够通过电脑软件连接到林某强等人操作的GOIP设备,直接通过GOIP设备上插载的电话卡拨打被害人的电话号码,并对被害人实施电信诈骗。期间,有数名被害人被以消除征信记录、点击网购退货退款链接被骗走共计30多万元。 仙游县人民检察院经审查认为,犯罪嫌疑人林某强、姚某奇、游某及其同案人明知境外电信网络诈骗分子从事诈骗活动而提供电话中转服务,帮助其实施诈骗行为,符合诈骗罪共犯的特征。 面对电信网络诈骗,仙游县人民检察院主动作为,积极履职,协同合作,坚持零容忍,全链条打击,依法从严从快处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分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