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中,城厢区人民检察院把整治违反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作为加强检察队伍建设的有力抓手,坚持刀刃向内,从自身做起,从自身严起,采取“五个加强”的有力措施,切实将“三个规定”具体要求贯穿到执法办案、队伍建设的全过程,收到了良好效果。 加强教育引导,严把思想关 城厢区人民检察院将“三个规定”纳入学习教育总体规划,及时跟进传达上级有关文件、会议精神,层层做好宣传解读,促进全体干警“知规、守规、用规”。将警示教育活动贯穿队伍教育整顿全过程,传达学习省政法委《关于违反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典型案例的通报》,发挥典型案例的警示作用,让全体干警进一步增强“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把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纳入谈话内容,通过全员谈话进一步深化思想发动,强化政策攻心。 加强填报力度,严把落实关 开展自查填报。在深化思想认识基础上,统一制发《个人自查事项报告表》,将贯彻落实“三个规定”顽瘴痼疾作为个人自查事项的重点,教育整顿开展以来,城厢区人民检察院共开展了3轮自查填报。 开展集中补报。充分发挥“自查从宽、被查从严”政策作用,印发开展“三个规定”集中补报的工作通知,要求干警对2018年以来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进行集中补报。 执行每月填报。切实发挥检察机关重大事项填报系统作用,严格落实月报制度,实行“逢问必录”,促使全院干警养成记录报告习惯。教育整顿以来,有31人次在系统填报记录重大事项情况。 加强执行力度,严把制度关 城厢区人民检察院修订完善《莆田市城厢区人民检察院关于落实“三个规定”和高检院<关于建立过问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的实施办法>的意见》,进一步提升制度的执行力。制定“三个规定”告知登记卡,要求各部门在办案过程中实行“三个规定”告知制度,既起到提醒作用,又发挥当事人和律师的监督作用。把落实“三个规定”纳入检察官业绩考核体系,作为检察官年度考核和晋职晋级的重要依据,对不如实记录报告的个人取消年度评先资格,降低绩效考核等次,不予考虑晋职晋级。 加强核查力度,严把监督关 违纪案件倒查。对2018年以来检察人员违纪违法案件开展违反“三个规定”问题倒查专项督察,逐案核查本院被处分人员案件,查看是否存在违反“三个规定”及高检院《实施办法》的问题。 三类案件“回头看”。对2019年以来办理的职务犯罪、经济类犯罪、虚假诉讼案件开展“回头看”工作,要求案件承办人对案件进行重新检视,对案件办理过程中是否存在违反“三个规定”作出情况说明。 涉黑恶案件评查。在开展自查基础上,对2018年以来本院办理的11件涉黑涉恶案件集中开展案件评查,通过案件评查倒查干警违反“三个规定”的问题线索。 加强宣传力度,浓厚监督氛围 城厢区人民检察院向社会通报该院“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的填报情况,发布“三个规定”倡议书,提高公众对“三个规定”的知晓率和支持度。在12309检察服务中心放置执行“三个规定”的宣传手册,聚焦来院群众、公安干警、律师等群体,进行更为精准的靶向宣传。为全院干警设置了“三个规定”专属彩铃,只要拨打对干警的手机就能听到关于“三个规定”的温馨提示,让每一次的电话拨打都成为一次法治宣传、成为一次问题警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