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常有市民来电反映小区物业涉嫌违法、违规侵占属于住宅小区业主的共用部分、共用设施设备所产生的公共收益等费用,或将公用设施、绿地随意乱改造成停车场供商家使用,从而侵犯业主利益的行为。就此,记者于近期与城管执法部门进行了了解和咨询,希望能够就这一问题得到一个合理的答复。近期,城厢区城管执法局正在开展的“点题整治”物业服务企业侵占住宅小区业主公共收益专项整治,刚好有利于解决业主普遍关心的这一问题。 据城厢区城管执法局有关人员介绍,根据省、市、区纪委监委统一部署,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和“再学习、再调研、再落实”活动,城厢区城管执法局近期开展了“点题整治”暨物业服务企业侵占住宅小区业主公共收益专项整治。6月25日,城厢区城管执法局组织城厢区60余家物业服务企业召开“点题整治”动员部署会,会议明确重点对2019年1月1日《福建省物业管理条例》施行以来,物业服务企业违法、违规侵占属于住宅小区业主的共用部分、共用设施设备所产生的公共收益的;未按合同约定或业主大会决议分配住宅小区业主公共收益的;未将公共收益存入专户的(专项维修资金专户、业主大会或业主委员会专户);每季度未将公共收益收支明细在物业服务区域内醒目位置公开公示等进行整治。要求各物业服务企业要按照“一个企业不落、一个项目不落”的原则,立即对各自负责的服务项目公共收益情况进行全面排查摸底,摸清底数,建立企业和物业项目台账,不留死角,对存在的问题,自行整改,将自查自纠结果在小区显着位置向全体业主(住户)公示(公示期应不少于15个工作日),并通过移动通信等电子信息方式告知全体业主,接受业主监督。同时聘请第三方审计机构进行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 重点需要指出的是,下一步,城厢区城管执法、市场监管、发改、公安、民政等部门及属地镇(街)会同第三方审计机构组成调查组进行抽查核实。对于未通过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未出具审计报告的,将列入重点核查对象。 城厢区城管执法局负责人表示,该局将坚守人民至上根本立场,及时回应当前群众信访反映较为集中的民生热点问题,通过开展物业服务企业侵占住宅小区业主公共收益、收入及分配不公开等问题专项整治,纠正和查处一批违规物业服务企业,通报曝光一批侵占业主公共收益的典型案例,以起到警示震慑和教育作用,进一步规范住宅小区业主公共收益管理,推进物业服务企业规范化经营,维护业主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