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城厢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诈骗罪依法对被告人张某提起公诉。 2011年10月,被害人郭某为使涉嫌犯罪被立案侦查的弟弟逃避处罚,欲花钱跑关系,经人介绍认识了同案人刘某、被告人张某。同案人刘某向被害人郭某宣称被告人张某系本市某领导亲戚,有能力帮忙解决郭某弟弟被“刑拘上网追逃”一事。后被告人张某编造为所托之事联系了某领导并即将获得解决,还冒充领导发送短信,骗取被害人郭某的信任,而向被害人郭某索要疏通各种关系需要花费的资金。郭某陆续给同案人刘某、被告人张某多次转账或拿现金合计人民币365000元。 法律面前无特权,司法公正不容侵犯,任何人以人为方式干预司法的行为都是行不通的。“三个规定”明令禁止过问案件、打探案情、干预司法、请客送礼,违反规定将会受到严厉惩处。检察官提醒大家,应警惕“伪造身份”骗局,触犯法律后应尽快自首,而非一错再错给犯罪分子以可乘之机,切莫病急乱投医,继而掉入犯罪分子精心设计的骗局。 通讯员 黄丽燕 林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