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导读:朋友之间合股投资生意,出于信任口头约定未签合同,没想到对方却暗地里伪造虚假信息骗取投资款。近日,城厢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合同诈骗罪依法对被告人刘某提起公诉。 经查,2019年3月底,被告人刘某与被害人林某等人经协商,口头约定投资建设一个收购废旧轮胎提炼轮胎油的工厂,并约定由被告人刘某负责采购生产设备及收购废旧轮胎,由被害人林某等其他股东负责厂房的建设。2019年4月至7月,被告人刘某多次以微信发送虚假采购设备材料相关图片、视频的形式向被害人林某索取设备材料采购费用共计人民币62万余元,后被告人刘某仅将其中13000元用于购买油罐,其余款项用于其合作的其他工厂的工人工资费用、采购材料费用及个人日常开销使用。被告人刘某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他人财物共计人民币61万余元。 检方提醒:投资合股生意中的诈骗案件频发,应慎重选择合伙人、签订书面合同,并实时追踪生意开展情况,谨防被骗。 通讯员 黄艾婧 林真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