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讯 5月13日上午,灵川派出所会同区检察院、区海渔执法大队共同在灵川镇张边村开展增殖放流,对赵某与何某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中遭受损害的海洋生态环境进行有益修复。本次活动共计放流鱼苗2万余尾,对辖区海域改善水域生态环境,实现水资源和渔业可持续发展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原来,2022年5月5日(休渔期),灵川派出所在工作中发现嫌疑人赵某与何某在城厢区张边桥下海域采用撒网后电鱼的方式进行捕鱼,当场查获用于非法捕捞的渔网和电鱼设备,以及非法捕捞到的鱼,该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条规定,两人自愿认罪认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灵川派出所将该案移送城厢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曾霖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