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公司副总经理因沉迷网络赌博,竟利用职务之便,侵占公司货款百万余元。近日,由秀屿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陈某某被法院以职务侵占罪判处刑罚。 经查,2015年3月份,被告人陈某某到位于莆田市秀屿区的一家食品公司上班。2015年7月份,陈某某开始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负责产品销售、研发等工作。2016年年初,陈某某接触到网络赌博,输光了钱,没有经济来源,便产生侵占公司货款用于赌博的念头。自2016年4月份至2017年4月份,陈某某以公司副总经理的名义,让业务员跟经销商沟通将货款转入自己的银行账户,并在公司向其询问时,以经销商要年底一起转账等理由推脱,直至2017年5月份,公司向经销商询问、对账,才发现陈某某侵占货款一事。经核对,陈某某共侵占公司货款人民币106万余元。陈某某将上述钱款全部用于网络赌博输光。案发后,陈某某的家属代为退还赃款,该公司对陈某某的行为表示谅解。 秀屿区检察院经审查认为,被告人陈某某的行为已涉嫌职务侵占罪,依法将该案起诉至秀屿区法院。法院经审理,以被告人陈某某犯职务侵占罪,对其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