摆摊时琐事起纠纷,一方大打出手致另一方受伤,近日,犯罪嫌疑人陈某某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城厢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 2022年5月4日19时许,犯罪嫌疑人陈某某和被害人欧某某均在城厢区某街道路口处摆摊,因卖鲜花抢生意,双方发生口角纠纷。欧某某先动手推了陈某某一下后,双方纠缠在一起互相殴打。期间陈某某将欧某某按倒在地上,欧某某面部着地,造成欧某某牙齿掉落、破损等伤情。因双方互殴,陈某某的手臂等部位也被打伤。后经鉴定,欧某某的损伤程度为轻伤二级,陈某某的损伤程度为轻微伤。 双方当事人因小事互相殴打,不仅造成了不同程度的损伤,而且陈某某还将面临刑事处罚。在此检察官提示,产生矛盾应该冷静妥善处理,用以暴制暴、打架斗殴等违法行为来解决问题,将会为自己的违法犯罪行为付出沉重的代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