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热线
专挑老年人下手公交扒窃惯犯获刑
【发布日期:2022-08-18】 【来源:本站】 【阅读:次】【作者:通讯员 林婧】
  曾因在公交车上扒窃被多次判刑,仍不思悔改,获释不满半年又重操旧业,还专挑老年人下手。日前,由秀屿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詹某某被法院以盗窃罪判处刑罚。
  经查,2021年12月份,被告人詹某某与同案人邱某某共谋到福清公交车上扒窃,并约定选择老人作为盗窃对象。后两人从莆田乘车到福清市区,在一公交车站尾随被害人王某某搭乘公交车,由邱某某在一旁观察、打掩护,詹某某一边用包遮挡,一边用刀片割破王某某裤子口袋,盗走现金3500元。2022年1月份,詹某某又先后两次独自在莆田市秀屿区乘坐公交车,在公交车上用刀片割破被害人王某某、沈某某的衣服口袋,盗走现金共2875元。
  秀屿区检察院经审查认为,被告人詹某某的行为已涉嫌盗窃罪,依法将该案起诉至秀屿区法院。法院经审理,以被告人詹某某犯盗窃罪,对其判处有期徒刑十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4000元。             
【关闭窗口】【打印本页】

焦点图片
  • 市总工会助力木兰溪生态文明发展项目入选全国工会重点工作创新案例
  • 湄洲岛生态低碳发展案例再次亮相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
  • 大爱和平 文明互鉴 第九届世界妈祖文化论坛在湄洲岛举行
  • 灵华线羊角寨隧道上演“紧急救援”



设为首页 | 收藏本站 | 联系我们
主管:中共莆田市委 地址:福建省莆田市城厢区筱塘南街85号 邮编:351100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联系电话:0594-2523059 传真:0594-2514907 投稿信箱:ptwb669@163.com 法律顾问:福建典冠律师事务所余元庭律师
全省打击新闻敲诈和假新闻举报电话0591—87558447
闽ICP备14011754号(浏览网站主页,建议将电脑显示屏调为1024*768)
您是第: 位访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