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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深亦知处
城厢区检察院依托检察官“云端”驿站让办案跑出检察速度
【发布日期:2022-10-20】 【来源:本站】 【阅读:次】【作者:晚报记者 林双辉 通讯员 蔡木明】

  核心导读:今年年初,来势汹汹的新冠肺炎疫情再度来袭,许多人的生活又不得不按下了暂停键,大家都最大限度地避免接触。但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检察院不能停摆,城厢区检察院依托检察官“云端”驿站,推行“无接触”式的远程办案、云端庭审、远程调解,实现了办案效率的最大化,为当事人带来实实在在的司法便利,受到群众的肯定和表扬。
  一时过失酿悲剧
  刘某是一名驾驶员,2021年12月中旬的一天,发生了足以改变他人生轨迹的一件事。这天凌晨,刘某像往常一样驾驶重型自卸货车运货,行驶至城厢区东海镇某路段时,只听得“砰”的一声,车头撞到了一个行人。刘某急忙下车查看,只见行人横躺在路面上。刘某立即拨打了120急救电话和110报警电话,并在现场等待。经交警现场勘察,犯罪嫌疑人刘某与横过人行横道的行人朱某发生碰撞,造成朱某当场死亡。
  承办检察官经深入了解得知,犯罪嫌疑人刘某白天休息晚上跑车运输货物,事发时路段车流量不多,且光线昏暗导致视线受阻,再加上自以为对路况足够熟悉便疏忽大意,未注意观察道路交通路况和行人,在驾驶货车时遇到过马路的行人未注意停车避让,撞飞了出门锻炼身体的朱某,酿成了这起悲剧。
  刑事和解促和谐
  为了化解矛盾纠纷,维护双方合法权益,承办检察官主动担当,多次与双方当事人交流,了解诉求和困难,通过释法说理不断弥合分歧。在检察机关的积极引导和推动下,刘某为自己的行为向被害人家属表示了深深的歉意,并表示愿意尽自己最大的努力去补偿对方。最终,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被害人家属出具了谅解书。
  承办检察官综合考虑到,犯罪嫌疑人刘某认罪认罚,有自首情节,且能积极赔偿被害人家属经济损失,并取得了被害人家属的谅解,社会危险性不大,可以从轻处罚。
  “云端”办案不停步
  时间很快到了出庭公诉阶段,但是承办检察官却遇到了一个难题。原来在这期间,莆田市新冠肺炎疫情再度来袭。“如何在减少人员聚集的同时保障诉讼活动正常进行”,这个问题深深地困扰着承办检察官。
  此时,“云端”驿站为承办检察官送来了“及时雨”。城厢区检察院“云端”驿站充分发挥司法职能,利用云端技术,依托“智慧政法一体化云协同”平台,实现法官、检察官和被告人的三方连线,实行“无接触”式的云端庭审、调解、提审、具结等工作,真正实现了案件全流程网上协同办理。
  2022年4月,一场特别的“线上庭审”在城厢区人民检察院进行。城厢区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检委会专职委员林国华在本院“线上出庭”支持公诉,城厢区人民法院对检察院的指控予以认定,并采纳量刑建议,审理后依法判处犯罪嫌疑人刘某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
  庭审现场适用速裁程序,检察官线上宣读起诉书,被告人作最后陈述表示服从判决、不上诉。庭审结束后,当事人通过电子签名在笔录上签字确认,系统对庭审全程同步录音录像。
  检察工作事关司法公正,不能拖不能等。今年来,城厢区检察院用好用活检察官“云端”驿站这一机制载体,充分运用智慧检务成果,破除政法各部门间的信息壁垒,通过“云端”办案方式破解办案难题,实现办案效率最大化,确保案件审查不中断、不等待,使检察工作更加便捷、高效、规范、透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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