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民生
明知假药仍销售 涉嫌犯罪被公诉
【发布日期:2022-11-01】 【来源:本站】 【阅读:次】【作者:】
  近日,秀屿区人民检察院严厉打击存在食品药品安全隐患的行为,依法对被告人杨某某、古某某、温某某、郑某某4人分别以涉嫌销售假药罪提起公诉。
  经查,被告人杨某某、古某某、温某某、郑某某等4人分别自2020年开始,明知同案犯黄某某(已判决)低价销售的黄道益活络油、双飞人清凉油、无比滴液体系假货的情况下,为了牟利仍多次通过微信向同案犯黄某某购买,后将购买的上述假货分别在其经营的网络平台网店上对外销售,销售金额3万余元至27万余元不等。经鉴定,涉案产品均为假药。
  通讯员 林俊彬
【关闭窗口】【打印本页】

设为首页 | 收藏本站 | 联系我们
主管:中共莆田市委 地址:福建省莆田市城厢区筱塘南街85号 邮编:351100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联系电话:0594-2523059 传真:0594-2514907 投稿信箱:ptwb669@163.com 法律顾问:福建典冠律师事务所余元庭律师
全省打击新闻敲诈和假新闻举报电话0591—87558447
闽ICP备14011754号(浏览网站主页,建议将电脑显示屏调为1024*768)
您是第: 位访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