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民生
涵江法院全市首创“执行+慈善”工作机制
【发布日期:2022-12-06】 【来源:本站】 【阅读:次】【作者:晚报记者 林双辉 通讯员 汤冰冰 陈鹂】

  记者日前从涵江法院获悉,为贯彻司法为民理念,进一步拓宽司法救助渠道,涵江区人民法院联合涵江区民政局、涵江区慈善总会,在莆田市首家推出《关于建立执行+救助工作机制的联合实施办法》,创新“执行+慈善”工作机制,在执行救助中注入慈善力量,旨在构建执行救助多元化机制,为案件受害人提供更加灵活、广泛的救助渠道。

  11月29日,涵江区人民法院与区民政局、区慈善总会联合举行“执行+救助”联合实施办法签约仪式。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慈善总会执行会长林玉焕,院党组书记、院长林青山,区民政局局长何文庆,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方季萍等出席签约仪式。仪式上,林玉焕、林青山和何文庆分别代表三方签署“执行+救助”联合实施办法。
  会议强调,“为善如筑台,成功由积累”,要贯彻落实好文件要求,需要各方和衷共济,携手并进。必须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拧成一股绳,努力在救助事业上取得新突破,干出新成效。全体干警要厚植“为民情怀”,让“执行+救助”运行在阳光底下,方能不负民之所托。
  何文庆表示,“《关于建立执行+救助工作机制的联合实施办法》,既是担当作为之行,亦是顺应民心之举,彰显党和国家永葆初心不改的庄严承诺。既要掌握实际情况,在行动上跟上,又要结合工作实际,针对不同情况、不同问题,拿出不同的办法,全力保障《实施办法》落地见效。”
  “执行救助制度设立的目的是为了扶贫济困,这与慈善总会的宗旨不谋而合。因此,慈善总会参与执行救助,既是慈善事业的新发展,亦是司法救助的新开拓。接下来,慈善总会一方面将组织社会各界广泛参与到慈善救助中来,为救助提供资金支持;另一方面,对区法院移送的申请救助人,依法依规受理申请、开展核查,将符合条件人员纳入救助范围,予以资金保障。”林玉焕谈道。
  执行救助是实现社会公平、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的有力举措,彰显司法机关的为民情怀。签约仪式当天,涵江法院为一名执行案件当事人发放3000元慈善救助款。下一步,涵江区人民法院将继续与区民政局、区慈善总会持续加强沟通联络,严格按照《办法》要求,完成各项执行救助工作,推动“执行+救助”工作机制取得新成效。
【关闭窗口】【打印本页】

设为首页 | 收藏本站 | 联系我们
主管:中共莆田市委 地址:福建省莆田市城厢区筱塘南街85号 邮编:351100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联系电话:0594-2523059 传真:0594-2514907 投稿信箱:ptwb669@163.com 法律顾问:福建典冠律师事务所余元庭律师
全省打击新闻敲诈和假新闻举报电话0591—87558447
闽ICP备14011754号(浏览网站主页,建议将电脑显示屏调为1024*768)
您是第: 位访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