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讯(记者 陈震 通讯员 许航彬)记者昨日获悉,我市林长办联合市公安局、市检察院分别印发《莆田市“林长+警长”工作机制实施办法(试行)》和《关于加强“林长+检察长”协作机制的工作细则(试行)》,进一步深化和规范林长办同公安部门、检察机关协作配合,构建“优势互补、协同作战,突出重点、系统治理,资源共享、合作双赢”林木资源保护新格局的有力举措,推动各级林长及相关部门落实依法治林,形成保护发展林木资源的合力。 “林长+警长”工作机制要求,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切实维护森林资源安全和林区社会治安稳定。“林长+警长”工作机制建立联席会商信息共享机制、线索移送司法监督机制、行刑衔接联动协作机制三机制,构建林业部门和公安机关依法履职、职能互补、协同作战、渠道畅通、联系紧密的监管执法与打击涉林违法犯罪工作新格局,确保行刑衔接高效顺畅。 与此同时,“林长+检察长”协作机制充分发挥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检察机关各自职能优势,助力林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促进莆田林业全方位高质量发展。“林长+检察长”协作机制包括线索移送、法律监督、协作机制三个章节,通过联合会商、线索移送、司法监督、协作配合、生态修复、交流共享、联合宣传、联合培训等措施,打造行政履职与刑事打击、检察监督涉林跨界协作生态保护新发展方式。 据介绍,我市将进一步推深做实林长制,更严格森林资源保护管理、提升森林资源质量,以促进森林资源永续利用为目标,全面落实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目标责任制,不断提升森林治理保护水平,加快推进莆田市林业高质量建设,实现山更青、天更蓝、水更净、景更美、林业产业更兴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