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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今年12月1日起施行
【发布日期:2023-07-23】 【来源:本站】 【阅读:次】【作者:】

   新华社北京7月22日电(记者赵文君)市场监管总局22日发布《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自2023年12月1日起施行。

   办法根据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有关规定,将承诺达标合格证列为食用农产品进货查验的有效凭证之一,并鼓励优先采购带证的食用农产品;针对群众反映的“生鲜灯”误导消费者问题,办法增加对销售场所照明等设施的设置和使用要求;结合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以个体散户为主的突出特点,办法按照“警示为主,拒不改正再处罚”的基本原则设置法律责任,将部分条款的罚款起点适度下调。

   办法强化市场开办者和销售者食品安全责任,规定市场开办者履行入场销售者登记建档、签订协议、入场查验等管理义务和销售者履行进货查验等主体责任;明确鲜切果蔬等即食食用农产品应做好食品安全防护,防止交叉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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