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要闻
港口生产有序恢复
【发布日期:2023-07-31】 【来源:本站】 【阅读:次】【作者:】

   晚报讯(伯英 叶展 连凌 燕程)7月30日下午2点45分,台风过后,第一艘载运液化天然气(LNG)船“闽榕”轮进港,莆田海事局部门派出海巡船艇实施现场护航警戒,确保LNG船安全进靠莆田秀屿港LNG接收站。

linsh2307312.jpg

   截至目前,莆田辖区204艘在港避风船舶(除渔船和乡镇船舶外),51艘途经避台船舶已全部出港,在港船舶153艘大部分已返回莆田港各码头、施工作业区恢复生产作业。忠湄渡运航线、石南渡运航线等9条客渡运航线已恢复正常运营。防台期间已撤离船员的106艘船舶,目前500多名船员已全部回船复产。11个在建水工项目有序恢复作业,水上交通安全形势整体稳定。

linsh2307315.jpg

   为保障台风过后船舶安全进出港,莆田海事局认真做好台风过境后疏港工作,按照“先出港后进港,先疏港后生产”的原则,迅速组织执法人员奔赴辖区重点水域、水工项目及港口码头开展现场巡查,利用VTS(船舶交管系统)、CCTV(视频监控)等信息化手段,优化水上交通组织,疏导在港避风船舶有序出港,护航大型商船安全进港,对渔业船舶流量较大的重点水域实施临时交通管制,避免商渔船交汇,维护良好的通航秩序。

   同时,该局协调港口、引航等部门做好台风过后的船舶疏散和生产调度,合理安排商船进港生产,重点保障水上客运、危险品和电煤等运输的恢复。加强与气象、防汛部门的沟通联系,通过VHF、电话、短信、微信群等手段及时播发天气预警信息,提醒船舶合理规划航路,注意加强瞭望,安全有序出港。

   目前,港口生产正在有序恢复之中。该局将持续关注辖区船舶动态,做到台风过后监控不放松,切实维护辖区水上交通秩序,保障水上安全形势稳定。


【关闭窗口】【打印本页】

设为首页 | 收藏本站 | 联系我们
主管:中共莆田市委 地址:福建省莆田市城厢区筱塘南街85号 邮编:351100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联系电话:0594-2523059 传真:0594-2514907 投稿信箱:ptwb669@163.com 法律顾问:福建典冠律师事务所余元庭律师
全省打击新闻敲诈和假新闻举报电话0591—87558447
闽ICP备14011754号(浏览网站主页,建议将电脑显示屏调为1024*768)
您是第: 位访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