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讯(李金春)近日,省住建厅、财政厅根据《福建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棚户区改造和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工作激励方案》,结合2022年度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棚户区改造和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工作进行评价,对成效明显地区进行激励支持。其中,仙游县也在激励支持名单之列。 据悉,本次全省激励支持对象分为:综合评价绩效优异设区市1个:福州市;单项工作评价绩效优异的设区市4个:(一)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漳州市。(二)城镇棚户区改造:漳州市。(三)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厦门市、泉州市;单项工作评价绩效优异的县市11个:(一)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厦门思明区、泉州安溪县、宁德古田县、南平光泽县、莆田仙游县。(二)城镇棚户区改造:三明建宁县、泉州惠安县、福州福清市、漳州诏安县。(三)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泉州晋江市、福州福清市。 据介绍,老旧小区改造工程是一项社会关注的民生工程,仙游县住建局为提升该县城市功能品质,着力有序推进各类棚户区和老旧小区改造。2021年,仙游县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获评省级单项工作评价绩效优异县(全省第二名)并获得奖励300万元,这次是第二次荣获省级激励支持。 据了解,2022年,仙游县共实施9个老旧小区项目,涉及18个小区、1656户、52栋楼、建筑面积21.482万平方米,总投资6927万元。仙游县财政局在财政紧平衡状态下,多措并举,主动担当,采取有效措施,在财政预算安排中将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放在优先位置,加快预算支出进度,切实保障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建设资金需要,多渠道筹措资金,协同县住建局积极向上级争取中央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补助资金和项目建设资金,加大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保障力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