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导读:今年来,荔城区人民检察院坚持把“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贯彻于检察履职的方方面面,通过依法能动履职,守护人民群众“稳稳的幸福”。 精准监督,保障司法公正权威 该院全面贯彻“在监督中办案、在办案中监督”的检察监督理念,精准把握诉讼活动中常见的违法问题,通过检察履职,切实保障司法公正。注重加强各内设机构之间的沟通协作,按照“优势互补、信息共享”的原则,打破业务部门、条线之间的案件信息壁垒,建立并完善虚假诉讼案件线索移送机制、案件信息共享机制和案件办理反馈机制,加强从涉黑恶案件、套路贷案件中排查虚假诉讼案件线索的能力。 该院聚焦民众反映强烈的执行问题,针对法院存在的未依法对被执行人的财产采取执行措施、执行超期、违反规定终结本次执行等问题,依法制发执行监督检察建议7件,督促法院依法规范化办理执行案件,切实维护司法权威和司法公正。针对被执行人拒不执行生效判决、裁定涉嫌犯罪的,依法向公安机关移送相关案件线索2件2人,司法权威得到有力保障。 定纷止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该院加强“枫桥经验”在检察工作中的运用,依托公开听证、支持起诉、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等方式消除当事人之间的矛盾纠纷,切实维护好社会的和谐稳定。通过组织公开听证方式,为当事人提供了公开陈述、充分表达的平台,发挥了当面质证、辩论的优势,回应、听取各方意见的需求,突出了释法说理的运用,为推动社会矛盾纠纷化解搭建了检察平台,贡献了检察力量。今年以来,共组织召开民事公开听证3场次,通过民事公开听证方式,促成当事人达成民事执行和解2件,涉案金额1000万余元。其中,针对1起涉案金额1000余万元的涉企民事执行纠纷案件,协同区政协、法院、公安等多部门共同参与执行和解工作,并成功促成纠纷的有效化解,实现申请执行企业债权受偿、被执行企业偿债重生的双赢局面。 此外,该院还充分发挥支持起诉的制度功能,引导、支持机动车交通事故的被侵权人等弱势群体依法向法院提起人身损害赔偿等诉讼,并为其提供法律支持、证据支持和诉讼支持,切实维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并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了“信访不信法”的现象。今年以来,共支持弱势群体提起诉讼17件,涉案金额达350万余元。 执检为民,不断增进民生福祉 该院依托公益诉讼检察履职,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今年以来,已对涉嫌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的犯罪嫌疑人予以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立案并进行诉前公告7件,并已对其中4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含去年立案)。如针对廖某某等8人涉嫌销售有毒有害食品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一案,对相关违法人员提出销售额十倍的惩罚性赔偿共计34.113万元(均已执行到位),让侵权人和潜在违法者痛到不敢再犯。 该院坚持把“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贯彻于公益诉讼检察履职的方方面面,通过检察履职,消除各类安全隐患,保障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安全。针对辖区内多处道路破损、人行道被绿化带阻断等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分别通过磋商、诉前检察建议等方式,督促职能单位对破损道路进行修整,对人行道被阻断问题重新规划设置人行道和绿化带,确保群众交通出行安全。 能动履职,服务保障乡村振兴 该院针对履职过程中发现辖区黄石镇东源村、北高镇两村民非法占用基本农田的情况,督促相关职能单位依法履行耕地管理职责,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基本农田“非粮化”。针对陈某某涉嫌非法占用农用地一案,予以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立案,并通过公开听证会方式向陈某某释法说理后,陈某某自愿以其行为造成的生态功能损失费9433.82元认购碳汇并核销,本案为成为荔城区首例适用林业碳汇赔偿机制案件。 此外,该院还针对木兰溪流域渠桥河(五府桥河段)、红埭河河面垃圾漂浮、河道淤泥堆积、水体混浊发臭的情况,依法通过磋商或诉前检察建议,督促相关单位对该处黑臭水体予以系统整治,推动河道清淤2000余米,有力推进荔林水乡建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