薛建明,民事审判庭一级法官,1985年进入涵江法院工作,在院三十余年,作风扎实,心系人民,从小事着眼,凝聚为民谋公正的大情怀。 把稳信念之“舵” 薛建明积极参加各类政治教育活动,认真学习领会各项政策,着力提升政治理论素养,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始终同人民站在一起、想在一块、干在一处。为了更好地适应法院工作的新形势和新要求,他强化自觉意识,主动参加国家法官学院举办的“民事审查实务疑难问题”研修班培训、中院举办的民事审判培训班等各类学习班次,全方位提升审判水平。 力挥实干之“楫” 薛建明先后在刑庭、民庭、白沙法庭、梧塘法庭、执行庭、审管办、督察室、综合办工作,从后勤保障到审判业务,他能够正确摆正位置,以极大的热情投入工作。在审管办工作期间,制定《莆田市涵江区人民法院关于加强发回重审、指令再审等案件信息反馈工作的若干规定》,强化全程跟踪管理,建立发回重审、指令再审等案件的电子版管理、跟踪、反馈台账。在从事民商事审判工作中,深入贯彻“夯基惠民、党建引领”工作要求,挂钩涵东街道新区社区开展帮扶工作。积极落实“传帮带制度”,发挥团队优势,圆满完成各项审判工作任务。2022年度,共受理各类民商事案件487件,审结455件。2023年,遵循民商事案件调解原则,成功化解十二起涉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件,阻止了大规模类案发生,实现化解一件、解决一片的效果。 高扬公正之“帆” “法官在当事人眼里是什么样,法律在他们心中就是什么样”,日复一日、年复一年的案件办理,薛建明始终将这句话牢记于心,既要循法理、依法据,更要守良知、融情理,以严明的法律素养和爱民的工作作风,竭尽所能让纠纷在调解中春风化雨,让群众感受到尊严和正义。 花开无语,芳华灼灼。法官职业的崇高性在于其人民性,薛建明作为捍卫社会公平防线的坚守者,谨记为民初心,不负人民嘱托,耕耘不辍,履践致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