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荔城区人民检察院针对陈某某涉嫌非法占用农用地一案,予以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立案,并通过公开听证会方式释法说理后,陈某某自愿以其行为造成的生态功能损失费9433.82元认购碳汇并核销,本案为荔城区首例适用林业碳汇赔偿机制案件。 据悉,犯罪嫌疑人陈某某未经林业主管部门审批,在未办理《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等相关手续的前提下,就雇佣挖掘机、铲车等对涉案山体进行挖掘降坡处理,并将挖掘下来的大量土方运至附近山谷进行倾倒填埋;同时,陈某还在修建景观木步道过程中,在山体挖掘的土坯路上浇筑水泥桩,并在桩上铺设防腐木,造成林地被大量占用、破坏。经司法鉴定,犯罪嫌疑人陈某某因施工建设共占用国家级生态公益林地面积共计8.835亩,严重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 为了贯彻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深化检务公开,增强办理公益诉讼监督案件的透明度,围绕陈某某如何缴纳碳汇、是否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等议题召开了听证会。经过案情介绍、陈述说明、发表评议、陈述总结等程序,陈某某自愿以其行为造成的生态功能损失费9433.82元认购碳汇并核销。 荔城区检察院相关人员告诉记者,通过此次面对面的公开听证会,有利于客观事实和问题的呈现,在规范检察机关办案的基础上,有力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促进公众了解公益损害和公益诉讼的必要性。 本案中,检察机关通过积极探索碳汇赔偿+生态修复检察公益诉讼办案模式,是参与和助推碳达峰碳中和的一次有益尝试,为服务保障莆田现代化建设积极贡献检察智慧和力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