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检验全市防空警报系统的可靠性,增强全体市民的国防观念和人防意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第三十五条和《福建省人民防空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定于2023年9月18日上午9:30~9:50在全市试鸣防空警报,警报信号如下:第一次为预先警报(9:30开始鸣响),鸣36秒,停24秒,反复三遍,时间3分钟;第二次为空袭警报(9:38开始鸣响),连续急促短音,鸣6秒,停6秒,反复十五遍,时间3分钟;第三次为解除警报(9:46开始鸣响),鸣一长音,时间3分钟。为提高市民辨别防空警报音响类别的能力,今年在部分区域试点防空警报多媒体语音功能,在鸣放每种警报信号前,通过语音广播方式描述警报音响特征。请全体市民届时不要惊慌,保持正常的生活、工作秩序,并注意熟悉防空警报信号。 莆田市人民政府 2023年9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