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社会
野蛮施工造成燃气管道破坏,重罚!
【发布日期:2023-10-10】 【来源:本站】 【阅读:次】【作者:晚报记者 林双辉】

       天燃气管网是城市能源供应的“动脉”,它的健康状况与城市正常运转密不可分,更与我们日常用气息息相关。但在生活中,第三方施工破坏燃气管道的现象时有发生,轻则影响区域居民用气,重则引起爆炸事故危及周边群众人身安全,严重危害社会公共安全。

       7月20日、7月31日,在莆田霞光路万达南片区改造安置房建设项目工程中,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在未与管道燃气经营者共同制定燃气设施保护方案的情况下,野蛮使用钻孔机施工造成燃气管道破裂,引起燃气泄漏。根据《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第三款及第五十二条规定,城厢区城管执法局依法对该施工单位作出责令改正,并处5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在此,城厢区城管执法局提醒各建设、施工单位要做到以下两点:第一,挖掘、占用城市道路施工前必须前往服务中心窗口提前办理挖掘城市道路许可证及占用城市道路许可证,城管、燃气、电力、水务、交警相关职能部门将联合勘查,切勿盲目施工。第二,在工地等项目施工前应联系燃气公司对燃气管线进行定位,共同制定燃气设施专项保护方案,采取相应的安全保护措施来确保燃气管道的安全。在燃气管道未探明、保护措施未落实到位前,禁止私自在燃气管道保护范围内作业。施工过程中不得擅自移动、覆盖、涂改、拆除、破坏燃气设施及安全警示标志,杜绝野蛮施工。

       短评:

       近期,在莆田霞光路万达南片区改造安置房建设项目中发生的燃气泄漏事故,提醒了建设和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操作,确保燃气管道的安全。依据《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的规定,城厢区城管执法局对施工单位作出了责令改正和罚款的行政处罚。

    此次事故的发生再次提醒了各方要高度重视燃气管道的安全,并共同落实措施,确保施工过程中的燃气设施得到充分保护,为公众和施工人员的生命和财产安全提供有力保障。


【关闭窗口】【打印本页】

设为首页 | 收藏本站 | 联系我们
主管:中共莆田市委 地址:福建省莆田市城厢区筱塘南街85号 邮编:351100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联系电话:0594-2523059 传真:0594-2514907 投稿信箱:ptwb669@163.com 法律顾问:福建典冠律师事务所余元庭律师
全省打击新闻敲诈和假新闻举报电话0591—87558447
闽ICP备14011754号(浏览网站主页,建议将电脑显示屏调为1024*768)
您是第: 位访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