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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查船用燃油超标行为
【发布日期:2023-10-13】 【来源:本站】 【阅读:次】【作者:】

   晚报讯(伯英 超群 连凌) 为打好“蓝天碧水保卫战”,莆田海事局全面排查整治到港船舶使用燃油超标违法行为,今年以来,莆田海事局共查处船舶用燃油不符合标准违法行为10起,共处罚金61.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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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今年4月份运输船舶违法违规信息跨区域跨部门通报专项治理行动开展以来,莆田海事局严格执行处罚后通报流程,对船用燃油超标违法行为发现一起处理一起,发现一起通报一起。“我们梳理通报过程中存在的燃油供给单位、商务主管部门确认难等痛点堵点,关注使用硫含量超标燃油的同时一并关注使用低闪点燃油情况,努力消除使用不符合标准燃油的‘生存空间’”。该局执法督察处负责人介绍道。

   自“双跨”行动开展以来,莆田海事局查处船用燃油不符合标准违法行为6起,处罚金38.6万元,并全部向燃油供给单位所在地地方商务主管部门通报,有力强化了跨区域、跨部门协同监管船舶防污染工作力度。

   据悉,船用硫含量超标燃油,一般是指在沿海控制区(除海南水域)船用燃油硫含量大于0.5%m/m的燃油,一些船舶为了降低运营成本使用硫含量超标燃油,这类燃油在燃烧过程中会排放大量的硫氧化物、氮氧化物等大气污染物,破坏空气质量,引发温室效应、酸雨等灾害。低闪点燃油是指燃油闭杯闪点低于60℃的燃油,一些船舶为了节省燃料费用使用低闪点燃油,使船舶在航行过程中易引发爆炸或火灾事故,变成隐形的水上“流动炸弹”。

   海事部门依法严查船舶未按规定使用不符合标准燃油的违法行为,并通报燃油供给单位所在地地方商务主管部门,就是为了形成监管合力,倒逼船舶使用合规燃油,共同建设平安海域、美丽莆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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