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去一年,市人大常委会认真实施“深学争优、敢为争先、实干争效”行动,围绕“一五二三四”工作部署,集成应用立法、监督、决定、任免等各项法定职权,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推进绿色高质量发展,顺利完成市八届人大二次会议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 一年来,市人大常委会共审议法规4项,报请省人大常委会批准通过法规1项,备案审查规章、规范性文件19件。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19项,开展执法检查6项、专题调研8项、专题询问1项。办结并答复代表提出的议案、建议和意见165件,其中重点督办的代表议案、建议8件。开展“代表活动日”主题活动11项,举办专题讲座17场,化解全国人大信访局转交办的重复信访积案16件。作出决议决定11项,依法选举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118人次。决定设立“莆田企业家日”,致敬企业家,礼赞奋斗者。作出打造绿色高质量发展先行市决议,助推我市经济社会绿色高质量发展。立法保护千年古城之千年戏曲——莆仙戏,开展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加强古厝古建筑保护利用专项监督,开展古树名木保护专题调研,开展《莆田市城乡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执法检查,助力我市新晋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等“国字号”荣誉,进一步提升我市城市形象和综合竞争力,激发全市人民的自豪感、荣誉感。创新人大代表监督实施河湖长制,助推我市荣获国务院正向督察激励,得到省人大常委会领导、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的批示肯定。开展“人大代表活动日”经验做法,写入2023年省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首次邀请台胞列席市八届人大三次会议。 提高立法质量 彰显地方特色 市人大常委会发挥人大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自觉站位法治建设一线,不断提升地方立法工作质效,为市域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赋能。 科学调整立法规划。顺应全国人大对设区市立法权限的再扩容,立足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广泛征求社会各方面意见,及时调整并报请市委研究通过五年立法规划,确定12件审议项目、7件调研项目,区分轻重缓急,坚持急用先行,将城市内河治理、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数字赋能基层治理、医养陪护人员管理等纳入规划项目,推进城乡建设与管理中涉及民生领域立法,加强生态文明建设领域立法,加强历史文化保护领域立法,探索基层治理领域立法,立足“小切口”,突出“小快灵”,突出问题导向,提高立法质量,积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破解基层治理难题。 优化法规制度供给。致力优化绿色高质量发展先行市建设的法规制度供给,制定《莆田市莆仙戏保护传承条例》,助推“宋元南戏活化石”——莆仙戏这一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组织起草并初步审议《莆田市河湖林田长制条例》《莆田市分级诊疗促进条例》《莆田市住宅物业管理若干规定》等,调研养老服务促进、工艺美术保护、传统建筑保护等3个立法项目,为更好地满足群众所思所盼所愿提供法治保障。听取和审议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开展涉及“行政复议”等地方性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进一步强化备案审查的刚性约束。 延伸立法工作触角。积极参加上级人大举办的立法培训班,举办全市地方立法培训班,邀请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专家来莆授课,深入学习地方立法、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等有关专业知识。制定《莆田市人大常委会立法工作流程》《莆田市人大常委会立法专班工作暂行办法》,进一步完善立法工作机制。通过“人大代表活动日”、代表列席座谈会等多种形式,邀请代表参与立法调研、审议,认真研究、充分吸收代表意见,发挥代表在立法中的积极作用。制定《莆田市人大常委会发挥基层立法联系点作用实施办法》《莆田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发挥咨询委员作用实施办法》,广泛征集并吸纳人民群众的立法建议,线下发挥基层立法联系点“立法直通车”、法工委咨询委员“智囊团”作用,收集民声民意,传递立法精神,让每一部法律都满载民意、贴近民生、顺应民心。 增强监督效能 提升发展成色 市人大常委会紧盯经济发展的重点难点、群众牵挂的急事难事,坚持“清单式监督”,做好监督“后半篇文章”,以强担当、真情怀、实招数打好监督“组合拳”。 助推高质量经济发展。听取和审议计划执行暨重点产业链推进、“十四五”规划纲要实施情况中期评估等报告,调研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推动重点产业发展、重大项目实施、重要指标完成。听取和审议财政预决算报告,审查批准本级预决算及预算调整方案,助推政府资源配置效率提升。听取和审议市属国有企业经营和国有资产管理、专项债券资金管理使用的报告,推动国资国企保值增值,切实为民管好“钱袋子”。听取和审议审计工作、审计指出问题整改落实情况报告,促进加强审计结果运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贯彻落实全市民营经济暨产业发展大会、绿色高质量发展大会精神,开展民营经济发展、中小企业发展、营商环境建设调研,跟踪监督推动“白名单”机制助企纾困政策落实、“亲清惠企”平台破解难题发挥作用。组织我市的省十四届人大代表赴泉州调研学习优化营商环境,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支持民营经济行稳致远、促进绿色高质量发展”集中视察活动。开展以“助力重点产业发展、助企暖企护企”为主题的“代表活动日”活动,举办民营经济专题讲座,制定实施代表服务保障重点产业链方案。走访调研代表所在企业,督办代表关于帮扶民营经济发展、推进惠企政策落实等建议,听取市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和县(区)法院、检察院关于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情况的汇报,推动经济建设与法治建设互促共进,召开列席常委会会议代表专题座谈会,助推新时代民营经济强市战略深入实施。 助推高品质民生保障。听取和审议全市就业工作、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情况的报告,落实促稳岗扩就业等举措,优化养老服务供给结构。开展古厝古建筑保护利用三级联动监督,持续跟踪督办民营供水企业整合的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督促县(区)政府落实民营供水企业整合工作。连续3年跟踪督办安置房建设项目开工、回迁及办证工作,切实将民生工程办成民心工程。将专题调研作为重要监督方式,大兴调查研究之风。围绕体育场等大中型体育场馆维护管理、侨批档案保护、城市便民设施建设和小区物业管理等方面工作开展专题调研,并积极提出对策建议。如要求邮政管理部门切实把快递进村这件民生实事做成便民、惠民、利民的好事,已在仙游县全境铺开,荔城区黄石镇惠下村、城厢区华亭镇五云村等7个村成为首批快递进村创建示范点,让广大农民享受现代物流的实惠便利,助力我市乡村振兴工作实现更高质量发展。 助推高颜值生态保护。听取和审议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议案和生态绿心保护利用总体规划(草案),为提升我市国土空间治理水平和谋划绿心发展路径提供支撑。听取和审议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乡村振兴、河湖长制工作落实情况的报告,督促落实中央和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推动建设生态宜居家园。开展《莆田市山体保护条例》执法检查,促进山体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利用。连续3年重点推进木兰溪重要支流——泗华溪水质提升监督,实现泗华溪稳定保持二类水质及郊野公园环境持续改善,监督推进下厝河、下磨溪、新兴河等城区重要内河水质提升,推动各县(区)人大常委会监督将2条城市内河作为年度重点监督项目,强化监督问效。建立人大代表常态化巡河、督河机制,推行人大代表监督实施河湖长制“一张图”,发动人大代表组建巡河护河志愿服务队伍,推动河湖长制工作从“有名有责”向“有能有效”转变。 助推高水平社会治理。发挥执法检查“法律巡视”利剑作用,开展英雄烈士保护法执法检查,用法治力量捍卫英烈荣光。开展社区矫正法执法检查,推动我市社区矫正工作高质量发展。开展专利“一法一例”执法检查,推动提升我市科技自立自强能力。持续跟踪督办我市刑事检察工作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办理情况,提高刑事检察监督工作质效。跟踪督查“八五”普法决议执行情况,夯实法治莆田建设的社会基础。听取和审议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提升工作情况的报告,推动道路交通秩序整治工作深入开展。开展宗教事务管理条例执法检查,提高宗教工作法治化水平。积极配合省人大常委会在我市增设省人大常委会侨台民宗基层联系点,打造侨台民宗工作交流交往交融的示范点。修订信访工作制度、工作规程,发挥人大代表在人大信访工作中的积极作用,受理来信来访563人(件次),督促办结信访反馈件101件,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合理诉求与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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