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讯 (记者 许秋洪)酒后驾车,遇交警设卡检查,情急之下跳河想逃走,昨日,市交警支队公布这么一起案例。 2月10日1时许,荔城交警大队西天尾中队在九华大道设卡夜查。此时,林某驾驶小型汽车经过此地,他发现前方正在设卡夜查,立即掉转车头逆向行驶,企图逃避检查。现场执勤人员立即组织警力进行拦截。林某逆向逃避的辅道被现场执勤人员堵上后,他随即选择弃车而逃。 林某跳进旁边的河道游到对岸,跑进附近一栋未开放的大楼。荔城交警通过寻找,很快找到躲避在大楼角落的林某。经现场呼气检测,结果为31mg/100ml,林某构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 据民警介绍,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交警提醒,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遵守交通法规,才是安全出行的正确选择。请大家为了自己、亲属、朋友和公共安全,切勿心存侥幸,害人害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