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讯(记者 蔡雪杰)近日,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在充分调研、广泛征求意见、反复沟通协调的基础上,结合近年来我市应急储备成品粮管理经验以及现实需要,修订出台《莆田市市级应急储备成品粮油管理办法》。 修订后的《莆田市市级应急储备成品粮油管理办法》共30条,主要明确《办法》的适用范围、应急成品粮管理的责任主体、储存条件、日常管理(含质量要求、仓储管理、轮换方式等)、费用管理、监督管理等6个方面的内容,进一步优化和规范市级应急储备成品粮管理,确保数量真实、质量良好和储存安全,维护粮食市场稳定,有效发挥市级应急储备成品粮调控市场和应急保供的作用。 下一步,市发改委将会同相关部门积极抓好上述管理办法贯彻落实,督促指导承储企业认真执行,不断提高市级应急储备成品粮管理规范化水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