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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调整
【发布日期:2025-03-18】 【来源:本站】 【阅读:次】【作者:】

  晚报讯 (记者  林玉)记者昨日从市医疗保障局获悉,为完善我市大病保险待遇政策,我市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充医疗保险和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年度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

  职工基本医保叠加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充医疗保险年度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调整为50万元(其中职工基本医保年度统筹基金支付限额9万元,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充医疗保险年度统筹基金支付限额41万元);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年度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调整为30万元。特困供养人员、孤儿(含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最低生活保障对象、返贫致贫人口城乡居民大病保险不设年度最高支付限额。2025年度职工基本医保叠加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充医疗保险年度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和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年度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自2025年1月1日起算。

  已达年度最高支付限额的医保基金不再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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