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的宣传贯彻工作,规范生鲜食用农产品销售领域照明设施使用,优化营商环境,全力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近日,城厢区市场监管局积极投身 “生鲜灯” 专项检查行动。 专项检查现场 此次专项行动重点瞄准农贸市场、商场超市以及生鲜门店等生鲜食用农产品销售的主要场所,对食用农产品销售过程中 “生鲜灯” 的使用情况展开地毯式排查。执法人员采取多种手段,全方位推进工作。他们发放提醒告知书,张贴宣传海报,还组织了培训约谈,为商户们详细解读相关法律法规,助力其深刻领会法规要义。在引导食品经营者规范使用照明灯具的同时,一旦发现违规使用 “生鲜灯” 的商户,执法人员当场责令其立即停用,并要求尽快更换灯具。 截至目前,城厢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累计出动执法人员 112 人次,发放提醒告知书 164 份,警示宣传单 47 份,约谈经营主体 42 户次。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70 家存在 “生鲜灯” 使用问题的经营主体已完成整改,拆除违规 “生鲜灯” 106 盏,市场照明环境得到有效净化。 据了解,下一步,城厢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将进一步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持续深入开展《办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活动,建立起常态化检查机制,坚决遏制 “生鲜灯” 违规使用现象,让食材的真实色泽得以呈现,为广大消费者营造安全、放心、舒心的购物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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