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社会
买回炸药存在他人家中 发生爆炸炸死两人
【发布日期:2011-06-30】 【来源:】 【阅读:次】【作者:】
    29日,涵江公安分局社区民警进行外来人口清查工作时,在涵江某发集团有限公司内,查获网上在逃犯罪嫌疑人刘某。
    经查,犯罪嫌疑人刘某系湖南永兴县人。自2009年底以来,刘某与王某合伙开办非法小煤窑,伙同犯罪嫌疑人刘承某等人非法买卖炸药、雷管。买来后,存放在刘承某的母亲家中,2010年6月19日发生爆炸事故,炸死王某、刘绍某两人。                 梁东红 陈超群
【关闭窗口】【打印本页】

设为首页 | 收藏本站 | 联系我们
主管:中共莆田市委 地址:福建省莆田市城厢区筱塘南街85号 邮编:351100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联系电话:0594-2523059 传真:0594-2514907 投稿信箱:ptwb669@163.com 法律顾问:福建典冠律师事务所余元庭律师
全省打击新闻敲诈和假新闻举报电话0591—87558447
闽ICP备14011754号(浏览网站主页,建议将电脑显示屏调为1024*768)
您是第: 位访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