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酒后强奸朋友妻获刑
【发布日期:2011-07-15】 【来源:】 【阅读:次】【作者:】
晚报讯 (李金春 戴晓东)因酒醉无法回家,就委托朋友去家中告知妻子,谁料朋友前往通知时,见酒醉男子的妻子比较漂亮,强奸酒醉男子的妻子。日前,由仙游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仙游县人民法院以强奸罪判处被告人林某有期徒刑三年八个月。 林某是仙游县郊尾镇后溪村的村民,今年42岁,已婚。2009年11月的一天下午,被告人林某与朋友傅某等人在朱某家中喝酒,一直喝到夜里9点多。傅某因酒醉无法回家,只好留在朱某家休息,傅某不回家想跟妻子说明情由,可妻子潘某手机关机,于是就委托朋友林某前去其家中,代他告知妻子潘某。22时许,林某驾车来到林某家叫门,告知潘某其丈夫当晚不回家,并劝潘某平时不要和丈夫吵架等话。出于好意,潘某请林某喝水,在潘家二楼客厅,林某喝了一杯水,起身告别时,发现潘某有几分姿色,就萌生奸淫潘某的想法。于是在告辞回家时,趁潘某送客时,林某将潘某按倒在楼梯口地板上,扯掉潘某的睡衣,奸淫了潘某。案发后,林某便逃往他方,经过警方多次追捕,最终落网。 近日,仙游县人民法院以强奸罪判处被告人林某有期徒刑三年八个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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