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讯(陈国松 林顺义) 大济镇人民调解员林文慰在处理一桩民事伤害赔偿案尽心为群众分忧的事迹,赢得了群众的好评。 大济镇西南村女村民林某于2011年1月30日上午,在本村一个工艺厂务工时不慎受伤,致左手中、食二指未端骨折缺损,花去医疗费三千多元,并于5月25日经司法评残鉴定为10级伤残。因赔偿数额问题,林某于5月下旬委托大济司法所法律工作者林文慰代理诉讼,代理费1000元。林文慰同志是县司法局聘用的大济专职调解员,所以职业的敏感使他萌生了出面协调解决的念头,当然,倘若调解成功的话,那1000元的诉讼代理费就算是打了水漂。经过短暂的“利”与“义”的较量后,老林决定采取调解方案,并及时通知双方当事人于6月13日到大济镇调解办公室协调解决。老林凭着自己多年来所积累的精湛的调解经验和业务技能,仅一个上午时间就促使双方达成了赔偿协议,由厂方一次性赔偿林某医疗费、残疾金等合计人民币1万元。双方握手言和,厂方还特意表示如果林某愿意的话,可以继续来厂务工。 事后,当有人问及老林他自己的利益受到损失时,他说,我是一名共产党员,为社会奉献是应该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