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特殊原因错过换发摩托车城区通行牌的市民15日前仍可申请办理
【发布日期:2011-08-02】 【来源:】 【阅读:次】【作者:】
晚报讯 为进一步加强城区二轮摩托车等车辆的限行管理,从4月21日起至7月31日,我市交警部门在荔城区镇海、拱辰和城厢区龙桥、霞林、凤凰山等5个街道办事处,免费换发摩托车城区通行牌。 据了解,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等相关部门召开大会研究决定对因出国、就医、外出航海等特殊原因而错过摩托车换发城区通行牌的市民朋友们大开方便之门。8月1日—15日,所有因特殊原因而错过城区通行牌换发时间的市民,只要带齐驾驶证、行车证、车辆登记证、身份证(或户口簿)并填写《延误换牌申请书》仍可继续办理换牌事宜。若牌证缺失的,摩托车所有人则必须凭车辆拓印膜及个人身份证在该队重新补齐相关牌号、证件后,方可继续办理换牌事项。 基于前期换牌工作经常遇到的证件缺失等各类问题,在此荔城交警大队再次温馨提醒广大市民,办理城区换牌的摩托车必须符合以下条件:2001年7月30日至2010年9月6日期间在荔城或城厢交警大队登记的;车况良好,牌证齐全有效,无违法信息且在年检有效期内;有发生交通事故的,须待事故处理完毕,持交警或法院结案书到所辖交警大队补办等。 (李双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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