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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家生产企业被立案处罚
【发布日期:2011-07-27】 【来源:】 【阅读:次】【作者:】
    晚报讯(记者 郑与国 通讯员 陈少青) 为深入推进“五大”活动,加强社会单位“四个能力”建设,7月15日起,秀屿消防大队在“五大”活动全面开展的基础上,启动“二级推进”,开展对全区社会单位消防安全隐患的“大排查大整治”活动。活动开展至今,已完成对30余家社会单位的排查,共发现玉旺龙服装有限公司、海蓝鞋业有限公司、振兴制衣厂、荔元活性炭实业有限公司等四家生产企业,存在建设工程未进行消防备案、消防器材未保持完好有效、消防设施设置不符合标准等违法行为。检查人员当场说明了违法事实,下发了责令改正通知书,并对违法行为进行立案处罚。秀屿大队将持续关注四家违法单位的隐患整改情况,督促指导其在限期内完成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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