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售劣花生牛奶 商家被诉赔偿
【发布日期:2011-08-24】 【来源:】 【阅读:次】【作者:】

    晚报讯 8月15日,陈某在仙游郊尾某超市购买了一箱30元的品牌花生牛奶,回家饮用时发现变质了,在找商家交涉无果后,陈某拨打12315投诉。
    接诉后,当地工商人员立即前往查看,该牌花生牛奶早已过期变质。工商人员当即联系消费者、该超市、厂家产品经销商及厂商到郊尾工商所现场协调。工商人员费尽口舌,动之以情,施之以法,最终促成一致协议:由厂家产品经销商一次性赔偿420元(含产品赔偿120元、精神赔偿300元)给消费者。
    仙游工商部门提醒广大经营者,所售的食品一定要注意查看有效期,过期变质的食品要及时下架销毁,切勿出售,以免给自己的经营行为和他人健康造成不良的影响。(郑云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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