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讯 (李金春 黄元江)仙游榜头紫洋村一对妯娌,就因为了点小事动干戈,结果不慎致一方死亡,终落得死者悲、生者囚、亲情散的悲剧,两个好好的家庭转眼间家破人亡。昨日记者获悉,仙游县人民法院对被告人陈某过失致人死亡案作出一审判决,判处陈某有期徒刑三年。 经法院审理查明:陈某与林某本是妯娌关系,均居住在仙游榜头紫洋村。两妯娌虽同在一个屋檐下,但双方曾因家庭琐事经常发生争吵,矛盾不断激化。2010年5月的一天,陈某听人说,林某到她的娘家说她的坏话,于是就找到林某论理。二人因口角之争再次发生争吵,后被邻居劝住而停止。林某被陈某责骂后,认为自己没有前往陈某娘家“告状”,想不到被陈某如此数落,于是骑着一辆三轮车,带着一把雨伞去陈某的娘家欲问究竟未果。当天上午,在仙游县榜头镇东桥村变电站门口对面路边,林某和正要回娘家的陈某相遇,两人又引发口角争执,致发生推搡。林某欲抽出一把伞殴打陈某,该伞被陈某夺下,陈某遂用该把雨伞朝林某的手部、头部击打数下,林某被打后倒地,经送医院抢救无效于同日下午死亡。经仙游县公安局法医学鉴定,林某系因吵架、外力作用引发高血压病致脑出血而死亡,吵架、外力作用是死亡的诱发因素。随后陈某因过失致人死亡被警方抓捕归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