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社会
二手车当新车卖被诉后全额退款
【发布日期:2011-08-29】 【来源:】 【阅读:次】【作者:】

   晚报讯 仙游一消费者新购的电动车骑回家约8分钟就显示已行驶了80多公里,且还有质量问题,要求商家退货遭拒。
   经查看,所诉属实,电动车确实显示已行驶了80多公里,且电动车的右下方外观也有裂缝,可能是发生碰撞造成的。根据相关规定,工商人员在现场当即责令店主林某退还许女士2800元购车款。  (郑云林)

【关闭窗口】【打印本页】

设为首页 | 收藏本站 | 联系我们
主管:中共莆田市委 地址:福建省莆田市城厢区筱塘南街85号 邮编:351100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联系电话:0594-2523059 传真:0594-2514907 投稿信箱:ptwb669@163.com 法律顾问:福建典冠律师事务所余元庭律师
全省打击新闻敲诈和假新闻举报电话0591—87558447
闽ICP备14011754号(浏览网站主页,建议将电脑显示屏调为1024*768)
您是第: 位访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