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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年盗窃4次 从严判刑6年
【发布日期:2011-09-08】 【来源:】 【阅读:次】【作者:】
    晚报讯(李金春 郑扬帆 朱义成)一男子因好吃懒做,专门干些偷鸡摸狗的苟且之事,两年前因男子才17岁,在盗窃时属未成年人,被劳动教养一年,成年后又因盗窃先后被行政拘留12日、判处有期徒刑7个月。出狱后,他仍不思悔改。当他第四次因盗窃被公安机关抓获后,受到法院从严处罚。日前,仙游法院对许志某犯盗窃罪进行了公开审理,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二千元。
    2011年3月16日凌晨,许志某流窜到中国农业银行仙游县支行郊尾分理处自动柜员机前,看到被害人尹某停放在该柜员机前的一部面包车,遂起盗窃之意,将该车连同放在车内的117捆松紧带和754个迷你手动缝纫机盗走。开到半路,因车子熄火,许志某只得在驾驶室里睡觉,结果一觉醒来,就被公安机关抓获。经仙游县价格认证中心价格认证,被盗物品价值人民币4166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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