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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变质牛奶被诉后10倍赔偿
【发布日期:2012-04-26】 【来源:】 【阅读:次】【作者:郑云林 林超】

    晚报讯  鲤城陈先生买回的牛奶变质,在与商家交涉无果后投诉,获10倍赔偿和承担小孩医疗费用。
    3月底,陈先生在鲤城八二五大街某超市购买了一箱“澳牛”高钙牛奶,价格69元,生产日期2012年2月3日,保质期半年。小孩饮后,身体不适,家人赶紧将他送医,经查看,发现牛奶已变质了。陈先生当即赶到超市,要求商家处理遭拒,无奈拨打12315电话,求助工商部门。
    4月24日,接到12315电话后,鲤城工商所工商人员立即赶到该超市现场处理此纠纷。经工商人员调解,超市答应给予陈先生牛奶购买款的10倍赔偿(另外小孩病情待医院检查后双方再作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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