伪造手机入网号 商家被罚1.1万元
【发布日期:2012-05-10】 【来源:】 【阅读:次】【作者:郑云林 林玉耀】
5月7日,枫亭镇林某因伪造手机入网号被工商部门依法没收“iPhone4”苹果手机1部和违法所得600元,并处以罚款1.04万元。 日前,仙游县工商局执法人员在该店经理的陪同下,依法对枫亭东路某通信设备店进行检查发现,林某于1月底从一上门推销的手机经销商处,以进价4200元/部的价格购进4部标称为“iPhone4”(8GB)的苹果手机(MC6032P/A iPhone4、Black、UPC:8-859090-49985-4),放在店内以4500元/部的价格对外销售。上述手机的包装盒上标注的IMEI号码在国家质量认证官方网站上查询无此号码,系伪造的入网许可编号,林某也无法提供上述手机的进货凭证及其他产品质量出厂检验报告等手续。该局依法扣留了林某尚未售出的1部标称为“iPhone4”的苹果手机。 |
西天尾镇开展宗教场所消防演练 筑牢安全“防火墙”
秀屿区东峤镇居家养老项目 多元服务托起“夕阳红”
荔城区北高镇:挽袖献爱心 热血传真情
我市千名职工共庆中华全国总工会成立100周年 文艺汇演奏响新时代奋斗强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