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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男子姐弟恋 女子为爱?为财?
【发布日期:2012-05-18】 【来源:】 【阅读:次】【作者:李金春 郭德粦 张世伟】

  晚报讯 一男子因家住偏远地区,婚姻问题一直不能如愿,此时大他十二岁的一女子同意委身相许,引发姐弟恋情,可两人结婚后5年,女子又提出离婚,引发男子的不满,对女子委身相许产生质疑,认为女子嫁给他不是为爱而是为财,要求女子退还婚前的聘礼,近日仙游法院受理一起这样的离婚案。
  据了解,张某某,女,于1959年4月5日出生。林某某,男,于1971年8月9日出生。林某某系山区偏远地区农民。二人于2005年间相识,于2007年4月7日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结为夫妻。双方未生育子女。2012年3月28日,张某某以夫妻感情破裂为由起诉与林某某离婚。在法庭上,林某某及其家属情绪激动,认为张某某系借婚姻骗取财物,要求张某某返还结婚时收取的钱物,否则坚决不同意离婚。张某某则表示自己没有骗婚,是因林某某对其实施家庭暴力,其被迫回娘家,双方分居已四年多了,夫妻感情已完全破裂,但林某某则表示否认。
  经法官多次耐心组织调解,双方就钱财问题达不成一致意见,张某某认为自己没有骗婚,不同意支付给林某某钱财。最后,鉴于张某某主张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不足,法院判决不准张某某与林某某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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