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婚生二女 准夫妻法庭争孩子
【发布日期:2012-06-09】 【来源:】 【阅读:次】【作者:李金春 陈玲玲】
晚报讯 一女子与一男子非法同居,为男子生了二个女儿,此时男子提出分手,并要求孩子归自己抚养,近日仙游法院判决一起这样的离婚案,仙游法院判决解除双方非法同居关系,双方各抚养一名孩子。 据介绍,陈小姐于2006年农历正月,经人介绍认识了黄先生。两人相识不到一周就共同生活了,至今两人没有办理结婚手续。2007年1月,陈小姐就生育了长女小燕,又隔一年,陈某再生育了二女儿小美。然而两人随着生活压力增大,引发一系列矛盾,两人感情的裂痕随时间的推移也越来越大。2011年9月,黄先生向仙游法院提出解除非法同居关系,并要求法院判令非婚生育的两个女儿都归自己抚养。看到自己为黄先生付出青春,生育了两个女儿,如今黄先生不但离弃了她,还要将两个孩子都抢走,陈小姐伤心欲绝之下也向法院要求抚养两个孩子。 |
西天尾镇开展宗教场所消防演练 筑牢安全“防火墙”
秀屿区东峤镇居家养老项目 多元服务托起“夕阳红”
荔城区北高镇:挽袖献爱心 热血传真情
我市千名职工共庆中华全国总工会成立100周年 文艺汇演奏响新时代奋斗强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