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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心生歹念盗走钱财获刑
【发布日期:2012-06-16】 【来源:】 【阅读:次】【作者:许秋洪 黄雪贞】
    一女子到服装店里买衣服,见店主去仓库取衣服,正好又把钱包落在柜台上,于是就心生歹念,将钱包里的钱财盗走。当日被抓获,判处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
    据了解,2011年11月28日8时30分许,31岁的女子林某在涵江区梧塘镇市场的一家服装店内买衣服。因为店里正好没有她穿的号码,于是,店主就到楼上的仓库去拿货,店里只剩下林某一人。林某就自己看起了其他衣服,正好,见该店柜台上放着一个钱包,见四处无人,就心生歹念,迅速打开钱包。她看到里面有一叠钱,心中一阵狂喜,盗走该钱包内现金2300元后逃离现场。当店主拿好衣服回到店内时,见林某已经不在了,觉得有些蹊跷。店主看见自己不小心把包放在柜台,立马打开检查,发现钱财已经被盗。于是,店主立即报警。
    案发后,林某于当日上午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被盗现金人民币2300元已追回,并归还给店主。店主出具谅解书,表示对林某的行为表示谅解,请求对其从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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