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儿子遭人“欺负” 男子以暴治暴获刑
【发布日期:2012-07-02】 【来源:】 【阅读:次】【作者:李金春 颜敏珊】
晚报讯 上学的儿子遭人殴打,当父亲的不懂得用法律手段讨说法,而是以暴治暴,将打儿子的凶手殴打致轻伤(本报曾报道),昨日,记者从仙游法院获悉,该院审理了这起故意伤害他人案,学生家长因致一人轻伤、一人轻微伤,其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鉴于司法局审前社会调查认为符合社区矫正,最终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缓刑1年。 去年10月11日的中午,家住郊尾的小阮和同学小谢在学校旁边购物时遇到小陈和小杨。小陈认识小谢,一看见小谢就用手肘夹住小谢的脖子。小阮怕小谢遭不幸,就上前劝阻小陈不要行凶,但小陈嫌小阮多管闲事,殴打了小阮,并威胁小阮说要继续打他。事后小阮和小谢回到学校,因小阮担心自己再次受伤害,于是就打电话给父亲阮某说自己被人殴打了。 阮某听到儿子被人欺负,十分气愤,就开车寻找殴打儿子的小陈俩人的踪影。在一路口,阮某发现小陈,就扯住小陈的胸口衣服询问为何欺负小阮。小陈挣扎着要跑,阮某扯住小陈的衣服,重重地将小陈摔倒在地,小陈就开始骂骂咧咧。阮某一把将小陈扯了起来然后就是一巴掌,接着拳打脚踢一通。小杨看见小陈被打就赶紧扯住阮某的衣服,劝说别打了,阮某立马叱喝小杨是否是帮凶?小杨赶紧解释说不是,可正在气头上的阮某哪里听得进去小杨的解释,同样挥起拳头对着小杨打了下去。经公安司法鉴定,小陈受伤为拳击及用膝盖顶撞造成的耳朵鼓膜穿孔,属于轻伤,而小杨的受伤程度为轻微伤。于是法院对小阮的父亲作出上述判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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