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社会
受贿7万余元获刑5年
【发布日期:2012-07-03】 【来源:】 【阅读:次】【作者:伯英 惠静】
晚报讯 身为人大代表,本应为民请命、为人民谋福祉,可城厢区一人大主席唐某,却辜负人民群众对他的信任,利用手中职权,多次非法收受他人钱财共计人民币7.6万元,被法院终审判处有期徒刑5年。
  据悉,犯罪嫌疑人唐某,在他担任过的某街道办事处副主任、某镇党委副书记、及分管镇计生工作和任镇人大主席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对征地拆迁户、道路建设工程的施工老板、计生户等给予关照,共收受贿赂7.6万。去年12月 ,经城厢区检察院提起公诉后,法院一审判处唐某有期徒刑5年,唐某不服,提出上诉。近日,法院二审终审维持原判。
【关闭窗口】【打印本页】

设为首页 | 收藏本站 | 联系我们
主管:中共莆田市委 地址:福建省莆田市城厢区筱塘南街85号 邮编:351100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联系电话:0594-2523059 传真:0594-2514907 投稿信箱:ptwb669@163.com 法律顾问:福建典冠律师事务所余元庭律师
全省打击新闻敲诈和假新闻举报电话0591—87558447
闽ICP备14011754号(浏览网站主页,建议将电脑显示屏调为1024*768)
您是第: 位访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