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社会
眼镜片模糊 换货遭拒
【发布日期:2012-07-26】 【来源:】 【阅读:次】【作者:】

  仙游郑女士2月底在鲤城街道西门兜的“某某眼镜”店,付费320元换了1片镜片。其孩子试戴几个月后,就发现镜片模糊的问题。郑女士立即赶到该眼镜店,要求商家换货,但遭拒。
  7月24日,无奈之下的郑女士只好拨打12315电话投诉维权。接诉后,当地工作人员当即前往了解情况。经现场查看,工作人员发现郑女士所诉情况属实,当即批评商家出售不合格的眼镜片,违反了产品质量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有关规定后,商家现场为郑女士换货。     (郑云林  黄清华)

【关闭窗口】【打印本页】

设为首页 | 收藏本站 | 联系我们
主管:中共莆田市委 地址:福建省莆田市城厢区筱塘南街85号 邮编:351100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联系电话:0594-2523059 传真:0594-2514907 投稿信箱:ptwb669@163.com 法律顾问:福建典冠律师事务所余元庭律师
全省打击新闻敲诈和假新闻举报电话0591—87558447
闽ICP备14011754号(浏览网站主页,建议将电脑显示屏调为1024*768)
您是第: 位访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