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讯 (记者 李金春)通信电缆不容侵犯,然而四名男子见利忘义,疯狂割盗国家通信电缆当废品变卖,不但给国家财产造成损失,也给广大用户带来通信中断等损失,昨日记者从仙游法院获悉,这四名男子因犯盗窃罪及掩饰、隐瞒财产所得罪,被判处重罚。 据悉,这4名被告人肖某(男,1988年出生,贵州省苗族县人)、张某(男,1984年出生,湖北恩施人)、谭某(男,1972年出生,贵州大方县人)及李刘某(男,969年出生)。2011年7月23日,被告人肖某、张某、谭某伙同小徐驾驶出租车窜到仙游县枫亭镇斗北村,用铁锯锯断仙游县电信分公司架设在该地段的在用通信电缆线178米后,造成190户在用用户通人中断45小时,之后将1.2万元通信电缆线铜芯以3000元卖给被告人李刘某,每人分得赃款600元。 26日凌晨1时许,肖某、张某、 谭某驾驶出租车窜到仙游枫亭溪北村,用铁锯锯断仙游县电信分公司架设的电缆线88.21米,价值6352多元,造成362户用户通信中断历时45小时,之后将通信芯以1500元销赃给李刘某,每人得赃款300元。 8月5日,三人又窜到仙游县枫亭镇海安村,用铁锯锯断仙游电信公司架设的电缆线71.88米,并通信光缆线破坏,造168户用户通信中断53小时、海安村2831用户电话宽带网络中断20小时,之后将价格5千多元仅以1400元元卖掉,每人分得赃款400元…… 从2011年7月20日至2011年9月6日凌晨,肖某、张某、谭某伙同他人先后窜到仙游枫亭、泉州惠安等地,租用出租车进行作案,用铁锯锯断国家通信电缆,先后作案20起,共盗走通信电缆线3000多米,涉案金额达近40万元,通信电缆信被窃割,曾造成一万多名用户通信及网络中断,给通信用户造成巨大损失。而盗贼这些盗贼将价值40万元的电缆线仅以18多万元价格,销赃给被告人李刘某。 近日,仙游法院以犯盗窃罪,判处肖某有期徒刑13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并处罚金10万元,判处张某有期徒刑12年3个月有,并处罚金10万元;判处谭某12年,并处罚金我9.2万元。以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并处罚金9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