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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不识绿树木 乱砍一株“国宝”获刑三年
【发布日期:2012-07-27】 【来源:】 【阅读:次】【作者:】

  晚报讯 (李金春 王冠丽)一农民因不识山上的绿树木,只因绿树的树皮出现淡黄色,外观看如一棵“黄金树”,于是就雇佣他人一同将树砍下,想不到只砍一株树,就惹来3年牢狱之灾,还受罚1万元。原来该农民砍伐的是国家濒危树种、国家二级保护植物“闽楠”树。
  据介绍,家住仙游书峰乡的林某,在2011年10月一天,前往仙游游洋镇一自然村时,看到一株乔木树干端直,树冠浓密,树皮淡黄色,远看该树如一棵“黄金树”,甚是好看。林某认为该树肯定能值很多钱,于是雇佣同村的村民蔡某(另案处理),实施盗伐行为。俩人将该乔木砍伐后,随即雇佣农用车将该乔木运出山场,结果被村民发现而被举报落网。仙游法院于是以犯盗窃罪判处林某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
  为何一株小小乔木就能让人获刑三年?原来林某所砍伐的乔木是“闽楠”树,属于樟科,是我国濒危树种,属于国家二级保护植物。该树树高达40米,胸径可达150厘米,为耐阴性树种,根系深,在天然林内初期生长缓慢,六、七十年后生长加快,天然更新能力强。林某所砍的树木经仙游司法鉴定所鉴定,该株乔木蓄积量为3.4308立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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